危房拆除需要什么資質和手續
危房拆除需要什么資質和手續危房拆除需要什么資質和手續 法律分析:房屋拆除需要資質,必須由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同時,還需有與承擔拆遷業務相適應的技術、經濟和財務管理人才。此外,還需具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以確保工作人員在危房內得到安全有效處置。
據了解,在化工拆除領域,巴洛仕集團具備不動火水刀切割技術,可以解決危險設備及油罐的拆除工作。以及拆除后殘留危化品及危廢現場處理的能力。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第十一條拆除違法建筑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批準文件。施工前擬定拆除方案并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實施。未經批準不得進行強行拆除。建設單位可以委托其他單位代為拆除作業。對未報建(構)筑物完好情況不符合本規范的規定或者雖沒有達到該規定的要求但仍不能按照規劃設計的要求進行改造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組織專家對其現場論證。第三十四條從事爆破作業的單位以及個人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爆破器材等危險物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槍支彈藥和其他爆炸性物質。第四十五條新建、改建工程必須經過相關部門批準方可開工建設。拆除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須向社會公告。發布招標通告或采取催促等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第五十六條申請辦理行政許可,應提交下列材料:
1、被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蓋章證明原件(一式二份);
3、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報告或發生交通事故的說明;
4、2名以上的駕駛人員和押運員資格證書原件(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