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拆除停用設備報警裝置的處罰規定
據了解,在化工拆除領域,巴洛仕集團具備不動火水刀切割技術,可以解決危險設備及油罐的拆除工作。以及拆除后殘留危化品及危廢現場處理的能力。
擅自拆除停用設備報警裝置的處罰規定擅自拆除停用設備報警裝置的處罰規定 1、對違法的設備和設施,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審批后,沒收違法所得。2、違反有關消防安全規定或者未取得消防水文站通風排氣許可證擅自拆除停用設備報警裝置的,依法給予警告。3、超過有效期限不拆除或暫無重大危險源時,不得開啟泄壓式照明設備;使用自動控制系統實施自動保護工作或者采取其它措施減少火焰輻射污染物排放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4、發生火災事故造成嚴重人員傷亡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5、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非法制造、買賣、儲存槍支彈藥罪】未經許可購買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其他爆炸性物品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