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與易燃,易爆大型靜置設備的區別
拆除與易燃,易爆大型靜置設備的區別拆除與易燃,易爆大型靜置設備的區別 拆除與易燃、易爆大型靜置設備的區別是安裝,即從整體上進行操作。
易燃、易爆大型靜置設備一般是指具有火災或爆炸危險的機械和電氣裝置等。它們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引起火警或者其他不良影響。因此,對于拆除這種小型靜止設施來說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來實施作業。
拓展資料:
易燃、易爆大型靜置設施的特點
1、廣泛適用于各種工業場所及工廠生產過程的動、植物保護;2、對人體健康沒有危害:如食品添加劑(如淀粉、糖果等)可能引發過敏反應;3、容易發生中毒事故,包括窒息性肝炎;4、能導致死亡的化學試劑;5、有毒有害氣體;6、可造成大氣環境污染、水體富營養化,以及噪音擾民;7、產生放射性和腐蝕性的物質;8、安全隱患大;9、不適合于長期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理的區域。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易燃易爆大型靜置設施
1、定義不同
1.1概念不同
1.2定義不同
1.3適用范圍不同
1.4工作原理類似:
1.5用途不一樣
1.6注意事項不同
1.7適用對象不同
1.8安全要求不同
1.9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相同
1.10質量標準規定不同
1.11驗收規范要求不同
1.12技術管理制度相關要求不同
1.13環保要求不同
據了解,在化工拆除領域,巴洛仕集團具備不動火水刀切割技術,可以解決危險設備及油罐的拆除工作。以及拆除后殘留?;芳拔U現場處理的能力。
1.14消防措施要求不同
1.15現場檢查要求與防火分區明確不同
1.16安全評價要求不同
1.17工程進度控制要求相近
1.18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認證要求相似
1.23行業標準規定不同
1.25企業主體責任制的要求不同
1.2.2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應符合有關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的各項強制性標準。
2.2.3重大危險源及其監控系統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和運行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并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準投入使用,其性能指標必須達到GB50981-2002的相關標準和規范,不得低于GB18485-2001《電力系統中各類關鍵設備的安全監察暫行辦法》,同時應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