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私自拆除設備安全裝置的行為
如何處理私自拆除設備安全裝置的行為? 私自拆除設備安全裝置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現或者接到有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的違法行為時,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情形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賠償損失。
據了解,在化工拆除領域,巴洛仕集團具備不動火水刀切割技術,可以解決危險設備及油罐的拆除工作。以及拆除后殘留危化品及危廢現場處理的能力。